
吴维维,女,副教授,中共党员,现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陕西省马克思主义研究学会会员。2009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来我校任教。现主要从事大学生人格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方面的研究,主要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课程。在教学中,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善于因材施教、运用翻转课堂,能有效地将线上和线下教学结合起来,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学生好评。2012年9月--2013年7月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访学。主持参与教育部课题3项、省部级课题2项、市厅级课题2项、校级课题3项,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其中核心3篇。被评为优秀教师2次,优秀共产党员1次。入职以来,先后获得省级科研奖励2次,校级科研奖励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