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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法治思维 弘扬宪法精神
2019-12-05 09:06   审核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12月4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在3教240教室召开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会议,会议由副院长任静主持。

任院长首先强调了弘扬宪法精神的意义,当前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宪法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而深刻的革命。教师担负着思想文化宣传的重要职责,要加强法学理论的研究和学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养广大青年学子的法治思维,让宪法信仰根植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

接着,老师们围绕如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展开深入讨论。赵亚萍老师指出,处于新时代的大学生,肩负着民族复兴大任,必须要加强道德修养,提高法治素养。教师除了在课堂上讲授法律知识,还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让学生们了解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抵制违法犯罪活动。支伟老师认为,可以结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这一章节的内容,给学生上一堂扎实的法律知识课,让学生对法律知识有更多的了解。刘包产老师提出,可以利用典型案例分析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通过讨论、模拟法庭的形式开展多种活动,引发学生思考、加深理解,从而使内心自觉养成法治思维。

老师们畅所欲言,纷纷表达自己的观点,大家一致赞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认真弘扬宪法精神,凝聚法治共识,强化法治信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厚植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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