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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的通知
2016-04-21 14:23 陕高教宣办〔2016〕10号  省委高教工委宣传部 审核人: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3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1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2016年“两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也是在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凝心聚力,奋发进取,把“两会”精神学习贯彻好,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确保“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良好开局。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学习宣传“两会”精神作为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原原本本学习《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大学生读本》等材料为辅助,加深对“两会”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的全面领会,加深对党和政府大政方针的全面认识,加深对国情国策的全面把握。要通过报告会、宣讲会、讨论会、座谈会、读书会、党团活动以及举办研讨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学生进行学习,在学实学深学透上见成效。要充分利用校园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载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做好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递给每个学生,让广大学生深刻认识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主线、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的社会主义中国未来图景,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更加积极主动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积极主动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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