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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报告
2014-09-05 10:54 心理健康教研室  审核人:

根据2014版《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级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心理健康课实践教学共计16学时,由思政教研部心理健康教研室负责组织安排实施。

   

实践报告填写规定  

1.学生手册中除指导教师填写以外的内容均要求由学生本人完整、如实填写。  

2.学生手册封面“学院”、“年级专业班级”须填写全称,不得简化。数字部分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学号”须填写完整。

3.学生手册一律使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清晰,填写工整, 不得超出表格边框以外。

4.实践报告由学生自行下载。

5.填表具体要求由任课老师指导完成。

 

   

 

 

附件【实践报告(定稿).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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