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密室的设置 1.学院与各二级学院教学管理部门都必须设有固定的专用保密室用以保管解密前的试卷。 2.保密室门窗必须设有防盗加固的外门外窗。 3.保密室需配备足够数量的铁皮柜,以满足分科存放试卷的要求。 4.保密室内应配有灭火器。 5.保密室在每次使用前都必须重新检查门窗和铁皮柜的安全状况。 二、保密室工作规定 1.按规定手续接收及发放试卷。 2.试卷需按科目名称及考试时间分类存放在铁皮柜内。 3.保密室的钥匙由保密员掌握。 4.保密室内不准吸烟、饮酒、娱乐。 三、试卷保密及交接管理规定 1.凡参与命题的教师及接触试卷印刷、保管等工作的人员都有保守试卷秘密的义务和责任。 2.各门课程考试命题前,各任课教师要强化试卷保密意识,在教学过程中严禁向学生泄漏试题内容。凡违纪者,一经查实,无论动机如何,一律按辞退处理。 3.在试卷的收集、印制、移交的整个流程中,送印方必须有专人负责,承印方应派专人全程监视。保卫处派一人协助。对印刷质量存在问题的试卷,在移交前当场销毁。对试卷收集、印制、移交过程中造成的泄密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直至辞退。 4.考试开始与结束,应填写好《试题交接单》。课程考试时,每个考场发多少试卷必须回收多少试卷。所有批改后的试卷,必须按各专业班装订成册存查,由二级学院负责保存。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