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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举办首届全省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展示活动的通知
2016-09-24 11:45   省委高教工委宣传部 审核人: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不断加强“形势与政策”课规范化建设,有效深化“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发现培养一批优秀骨干教师,大力推动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按照教育部要求,省委高教工委决定举办首届全省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展示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参加教学展示活动的教师,须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印发的《2016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教学建议》,从以下规定的授课范围中选择一个主题,设计讲授15分钟以内的课程。
     1. 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2. 结合长征胜利80周年宣讲红军长征胜利的伟大意义和宝贵经验。
     3.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意义及成效。
     4. 成功举办G20杭州峰会对于中国和世界的深远意义。
     5. 南海问题的由来、实质及应对之策。
     二、参与对象
     全省高校在职的“形势与政策”课任课教师。
     三、活动流程
     首届全省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展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由各高校根据省上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教学展示。
     第二阶段:各高校向省上推荐1名教师参加全省教学展示。
     第三阶段:高教工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第四阶段:根据第三阶段情况,对优秀教师进行表彰,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通过网络公开课、教学研讨等形式对优秀教学进行展示宣传。择优推荐2名教师参加全国教学展示。
     四、工作要求
     1. 各高校要把此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和《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要大力支持教师参加各阶段活动,保证教师的活动时间及必要工作条件。
     2. 各校推荐1名教师参加全省教学展示活动,并于10月20日前将推荐教师的推荐表(见附件1)纸质版1份、时长15分钟以内的微课视频光盘(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2)送至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信息中心,同时发送推荐表和视频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教师本人享有“微课视频”的著作权,同时须授权各级活动主办方及承办方享有网络传播权。
     省委高教工委联系人及电话:王世娟  029-85582584
      形势与政策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李 婧  13669259787
     寄送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邮    编:710049
     电子邮箱:422136087@qq.com
             2. 微课展示视频技术要求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

     附件2
微课展示视频技术要求
     1. “微课视频”要求图像清晰、播放流畅、声音清楚,存储格式为flv,帧尺寸720*576,帧数为25帧,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
     2. 授课所用PPT、图片、视频等素材须穿插在“微课视频”中。视频片头不超过20秒,应包括:学校全称、教师姓名、所在部门、授课选题等信息。
     3. 视频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校全称+教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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