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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举办陕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2016-09-29 09:22   高校学生工作部 审核人:

陕高教生办〔2016〕16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升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的工作能力,推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科学发展,省委高教工委决定依托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与研修基地举办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1人。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10月15日—18日;15日15:00—17:30在西安石油大学校本部内(含光路南)雅朵酒店一楼大厅报到。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如何有效开展大学生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团体辅导的方法技巧、心理咨询伦理和操作规范等内容设置主题讲座,通过专家授课、现场教学、互动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四、相关事宜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选派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按时参加培训。请于10月11日12:00前将参训回执电子版报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与研修基地。
     (二)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培训费等由省委高教工委承担,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1. 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与研修基地(西安石油大学)联系人及电话:
     郑林科  18629331196    电子邮箱: 412767829@qq.com
     2. 省委高教工委学工部联系人及电话:
     张燕花 魏 星     029-88668859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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